(簡訊)近日,環保部、工(gong)業(ye)和信息化部、國土(tu)資(zi)源部、住(zhu)房(fang)和城鄉建設部聯(lian)合下發了《關于(yu)保障工(gong)業(ye)企業(ye)場地開(kai)發利用環境安(an)全的通(tong)知(環發【2012】120號(hao))》。